{最北4#额尔古纳河右岸6}驯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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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没有见过哪种动物会像驯鹿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虽然个头大,但非常灵活。负载着很重的东西穿山林,越沼泽,对它们来说是那么的轻松。它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茸角、鹿筋、鹿鞭、鹿心血、鹿胎是安达最愿意收入囊中的名贵药材,可换来我们的生活用品。

鹿奶是清晨时流入我们身体的最甘甜的清泉。行猎时,它们是猎人的好帮手,只要你把打到的猎物放到它身上,它就会独自把它们安全运到营地。搬迁时,它们不仅负载着我们那些吃的和用的东西,妇女、孩子以及年老体弱的人还要骑乘它。而它却不需要人过多地胴应。它们总是自己寻找食物,森林就是它们的粮仓。

除了吃苔藓和石蕊外,春季它们也吃青草、草间荆以及白头翁等。夏季呢,它们也啃桦树和柳树的叶子。到了秋天,鲜美的林间蘑菇是它们最爱吃的东西。它们吃东西很爱惜,它们从草地走过,是一边行走一边轻轻啃着青草的,所以那草地总是毫发未损的样子,该绿还是绿的。它们吃桦树和柳树的叶子,也是啃几口就离开,那树依然枝叶茂盛。它们夏季渴了喝河水,冬季则吃雪。只要你在它们的颈下拴上铃铛,它们走到哪里你都不用担心,狼会被那响声吓走,而你会从风儿送来的鹿铃声中,知道它们在哪里。”

——迟子建<额尔古纳河右岸>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真正的鹿。

不是那么确定,因为那些被锁在层层笼子里或掉进高高围墙内的模糊印象实在让人无法确定,即便是曾经亲眼看过的,也不及这次如此地亲近。

当别人跟我说,驯鹿嘛就是传说中的四不像时,我想起了一幅常在生物课堂上被折叠又打开过无数次的黑白印刷挂画,讲到遗传学时会被挂出来一次,再讲到基因突变时又被挂出来一次,那发黄的画纸经常被课室门口的风吹了起来,画里的四不像都要被风拦腰吹烂了,它的脸像马,角像鹿,颈似骆驼,尾如驴。为了应付考试记住了它什么都像却又什么都不是的文字描述,却从未在乎过它的真正样子。

漫漫人生想不到的事情也太多了,原本这一趟旅程误打误撞地冲进了大兴安岭已觉得份外圆满,但在离开这片林区准备返回草原时看到了曾经让我提不起一丁点兴趣的驯鹿,那是这旅程中让人最柔软温暖的一站。

去得早了,天上的厚棉被还没有完全掀开来,于是地上的驯鹿们都还迷蒙着眼,有些看上去年纪稍长的驯鹿,身上有长长毛发,头上有两簇向天空生长的鹿角,正靠着树根下,在梦里奔跑,另一些较为年幼的驯鹿,头顶着笔直的鹿茸,在咖啡色的林子里漫无目的的走来走去,啃着草,或者看着某一处出神。

我从未如此靠近一只能及腰的大型动物,心里既欢喜又紧张,有好几次想伸手去摸摸它们,却总是莫名其妙地缩回了手。我想起了曾经几个世纪前的帝王家族热爱逐鹿中原的典故,又想起很久以前读过的一些动物科普书籍,总觉得动物,包括人类,对于陌生群体的敏感和警觉的行为,在经过几千万年的进化过程中,早已植入了各自的基因里,变成一种生来就怕事的本能,就如同这一刻我思量着,会不会随手的一摸,驯鹿就会神经质地跑远或者用其神武的鹿角和我来个鱼死网破?我陷入自己给自己挖的层层异想里,一只驯鹿却悄悄地跟在我身后,用鼻子和嘴巴轻轻地磨蹭着我衣服的边缘,当我惊觉异动,回头看到这低眉顺眼的驯鹿时,就用手拍了拍它雪白柔软的额头,而它温顺无比地,从头到尾地贴着我的侧身,不慌不忙地与我来个彻彻底底的擦身而过。

有一种久违的少女心情,与这松林间的晨风交错地缠绕飘散,说是受宠若惊,又显得过分矫情,可从未被一种动物如此温柔相待。在城市里炼就的一颗刚硬冷酷的心,竟也会脸红发热,有点要融化开来的意思。后来我往树林深处走去,看见一片草木干黄流水结冰的湿地,被围在一片同样秋黄的松林之间,我想象着这里七八月份游览旺季时,郁郁葱葱的样子,不由得觉得那片绿意与这些白毛灰毛的驯鹿并不相衬,都已经开始私心认为自己亲眼所见和亲身经历是无与伦比的,是那些蜂拥而至的人潮永远都体会不了的情事。

树林最深处,藏着一整片的鹿群,让人看了怒放心花,我没有一开始的畏缩,熟人似地走进它们当中,驯鹿走起路来几乎没有声音,只有个别的脖子上挂了个铃铛的,才会偶尔让宁静的松林里有了几声清脆美好的响动,有时候它们就悄无声息地贴在你身旁站着,静静地看你抚摸着它们的同伴或拍着照片。有一只稍为躁动不安的驯鹿被圈养在围栏里,哼着鼻息不耐烦地走来走去,细看之下发现它与其他的鹿不太一样,它的犄角特别健硕华丽,颌下胸前的毛发快要长及地面,我想起旅程回来后看的那本小说里描述的驯鹿之首,心想,那便是玛鲁王了吧!

据说驯鹿都喜静,所以放眼望去这片可能有上百只鹿的鹿群让人有种如入静谧神境的幸福感。独自一人在鹿群中穿梭,总有些鹿会紧跟在身后陪伴一段,突然想起什么就会半路离去,有的鹿若是看到你往它的方向走去,便会像个主人似的等上你,然后慢慢地在前头带路,几步一回头地看你有没有跟丢,最后,它会把你带到一处它吃草的地方去,那一刻真恨不得自己也是一只驯鹿。还有些没心没肺的,会径直地走到你的镜头前,卧坐着,挡住你正在拍的它的另一个同伴,可脸上是一幅“我什么都不知道”的表情,看看你又看看远方,竟打起瞌睡来……这一切,只有风吹松针的沙沙声,闪烁着一两点清脆的摇铃,驯鹿们无声的陪伴,友爱及霸道,都在这静悄悄的树林中抚平一颗浮躁的人心。

都市人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无所不知,第一反应便是这鹿是经过训练的才不怕人,我也不例外。后来在翻查资料和阅读小说后才得知,这种生灵大多都喜与人亲近,若是完全野生的,也是一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随遇而安,倒是在求偶的季节,雄鹿之间会为争夺雌鹿而战斗到头破血流,遵循着自然法则。

最近读完一个美国生物家的森林观察日记,他说道,人类总是以自己的文化来解读这些生物,但其实这些物种大多比人类出现都要早上个几万年,它们从来不是为了人类而存在的。所以当下,应当抛弃那些几十年来积聚的知识和信息,只专注于鹿群带来的独特体验,想得太多太复杂,终究会显得庸人自扰。

也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那片驯鹿林的,那林边的路,除了太阳往路边撒上了连至天边的金子和一个被驯鹿迷得神魂颠倒的人族之外,什么都没有。我一边走一边出神,稍作休息时发现衣服和围巾上沾了不少驯鹿白白灰灰长长短短的毛,竟不舍拂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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